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幼儿园、幼儿教育机构幼儿教育管理与研究、幼儿教师培训部门(行业)从事教育科学设计与规划一日生活、科学创设环境创设、幼儿园活动组织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知识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体系;掌握从事本专业工作所需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学前教育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学前教育专业所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2.熟悉学前教育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工作流程与方法;掌握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方法。
3.了解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前沿和发展方向;了解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相关的政策、
(二)能力要求
1.具有终身学习能力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和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具有自主学习、独立思考、不断接受学前教育领域新知识、新理论的能力以及较强的信息处理和沟通能力,能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应用问题,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2.具有运用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进行教学设计、组织与实施能力,及教育研究和就业创业实践能力;熟习相关学科基本知识,掌握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和策略,注重知识的联系和整合能力;根据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运用幼儿保育与教育知识,科学设计与规划一日生活、科学创设环境、幼儿园活动评价能力。
3.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和幼儿园教师及其他阶段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有从业资格。具有一定的外语口语与阅读能力,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三)素质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热爱本专业、注重职业道德修养;具有诚信意识和团队意识。
2.具有一定的科学与艺术修养、人际沟通修养和依法执教法治意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
3.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培养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以及身心素质,具有创新创业意识。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要求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二)学位要求
取得毕业生资格的学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可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四、主干课程
《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幼儿园课》、《学前儿童保育》、《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